作者:金福真
简介:“行,我去叫小春”。她也记不太清具体的路线了,她很少到这段街道来,只看得到原来工作的商业区,高高的写着CSSC的大楼,就朝着那边走去。走过天桥,走过街道,又走过一片居民区,他们走到了CSSC大楼的下面,她辨认着自己原来工作的皮具店,已经改头换面,变成了一家巨大的专卖店,占了整个拐角。她带着老酉和小春,继续朝前走。越走越近,越走越近,快走到原来的城中村了,她的心通通跳起来,2009年的那一晚,也是这样的一条路线,永远地改变了她的人生。她深吸一口气,大步转过街角。
人们无法理解睡大街的人,会骂“好手好脚的,干点什么不好”,可是有没有人想过,他们选择行尸走肉的活法,到底是遭遇了什么样的人生,又究竟是走上了什么样的绝路......
金福真走在江阳的大街上,摇摇晃晃,双目失神,她感觉不到时间,感受不到空间,感觉不到寒冷,也不知道自己正在走向何方。
唐爱军死了,他就那样死了。
她的心又死了一遍。
可是他不可能自杀的啊,明明早上分别之前,他还倚在门上对自己招手,明明约好的在家里汇合然后去自首啊,不是都说好了吗,不是说好了要一直一直等待对方的吗?为什么,为什么唐爱军要先死。
一阵又一阵的钻心之痛涌向她的心脏,她只觉得喉咙里扎了千根刺,却一滴眼泪也流不下来。
她失神地走着,一直走,一直走,离家越来越远,越来越远,走到了金銮河边。
金鸾河的河面上,开始有水鸟来采食了,她抬起头望望天空,又看看四周。
春天真的来了,虽然来得静悄悄的,但是树梢的嫩芽和河里的水鸟,都在预示着有一个春天开始了。
春天真好啊,灰暗的大地又又饿生机,城市里无数不被留意的小生命,在静悄悄地舒展着身体,在呼吸着空气,在每一个一点一点变暖的夜晚,宣告自己的成长和美丽。
金福真在桥边蹲下,出神地望着一只小蜗牛在叶子上爬啊爬,叶子太小了,它差点儿掉下去,她把小蜗牛轻轻托起,放在了一片更大的叶子上。又缓缓地抚摸着自己的手腕,纱布被扎成一个很好看的,小小的蝴蝶结。是早晨出门前,唐爱军给她换的新纱布。
她抚摸着那个蝴蝶结,轻柔地,仔细地,一遍又一遍。
真相会是什么?是唐爱军觉得下半生无望了,真的决定把自己骗出家门以后自我了断吗?不可能,他是最、最积极的人了,他对生活有着无数的想象和行动力,绝对不可能忍心先自己而去。
可如果不是他自己,会是谁呢?
是因他而死的混子的家人吗?是唐爱军有什么秘密瞒着她吗?是他得罪什么人了吗?或者说,就是一个意外吗?
她没有答案,想不出来一个答案,也不知道该去哪里寻找一个答案。
她的爱没有了,成年以后惟一爱过她的人没有了,她再度回到了没有钱、没有爱、没有方向的从前。
如果她一直没拥有过,或许就不会那么痛苦;可是她拥有过了,又失去了,怎么能叫她不绝望?她慢慢站起来,盯着河面很久很久,扶住栏杆,跨上去,站在桥的外边。
桥洞里灌上来的风吹着她的脖颈,那一刻,她突然明白了邹莉莉的所有感受。
人穷尽一生,求的不过是“自爱”“自尊”和“被爱”而已。
当失去了这一切,死去就是比苟活更幸福。她有什么自爱和自尊呢?只不是过浑浑噩噩过了前半生,还害死了心爱的人。
如果不是她,那天唐爱军就会去上班,他就不会在家里,就不会死了。
她有什么被爱呢?世界上唯一爱过她的人已经死了。
她顿悟了,像救了邹莉莉的那一晚,她学着邹莉莉,把身子往前倒,闭上了眼睛。
一双有力的手拉住了她,耳边有人在叫妈妈。
“金福真!你傻逼是不是!”
是老酉和小春。
老酉一边骂她,一边试图把她拉回来,小春在一边急得哇哇叫,含混不清喊着妈妈。
这里虽然很偏,但也有人路过,很快就有几个人在围观。有一个学生拿出手机在拍,老酉死死盯住他的眼睛,“关掉”,学生被吓了一跳,慌忙收起手机,匆匆忙忙地走了。
“金福真,你不上来的话,小春和我也跑不了。”
她看着小春,于心不忍,从栏杆外面爬了回来,三个人很快消失在街道里。
老酉没有带她们往城里走,而是一直一直走出城外,一直走到快上高速的地方,老酉把背包拿给小春背着,自己则在路边拦车。
拦到了一辆空车出城的厢式小货车,老酉和司机说了好一会儿,从包里抽出来几张百元大钞,递给司机,然后招呼她们二人。
三个人安静地坐在车厢里,黑乎乎的,什么也看不见,只有货箱门偶尔随着颠簸,透进来一丝丝的光。
小春一直在摸金福真的头发,像一个小大人一样安慰着她,她应该不知道“自我了断”是什么意思,只是单纯地感受着“妈妈”的伤心。
“她很想你”,老酉开口说。
金福真不是很想和他搭话。
但是突然,她想到昨天,他故意让唐爱军看到他们在一起,在黑暗中,她冲向老酉,一拳又一拳打在他脸上,身上。
小春一直在叫,在拉她,金福真却不松手,发疯般撕咬着,咒骂着。
“是你,是你对不对!你杀了他,你杀了他,你杀了他!”
她终于放声大哭了,哭着倒在老酉的身上。
老酉没有还手,也没有把她推开,只是任由自己的脸和耳朵在流血,任由她扑在他身上哭泣。
过了一会儿,他试探性地抬起双手,紧紧抱住金福真。
她拼命地挣扎,不让他拥抱。但他不论如何被撕咬,仍旧是不松手,直到她再也没有力气,安静下来。
“小春真的很想你”,他的声音是从未有过的温和,比以往最温和的时候,还要温和一些,“我们都很想你。其实你觉不觉得,我们才是真正的一家人呢?你我,还有小春。”
金福真听着,默默地流泪,她累了,她太累了。
“我没有杀他。我为什么要杀他。昨天是我不对,我就是......一时之间,我也不知道怎么了......但是你相信我,我真的没有杀他。”
“你要钱干什么?”金福真有气无力地问。
“其实就是......就是......唉。我怕你,我怕你被骗,我想着把你的钱要过来,是不是会好一点。你和他认识也没有多久不是吗?你怎么就知道他就是一个好人呢?”
“他是一个好人,他是最好最好的人”
“是是,是我想得不对。但是现在的现实是,不管你愿不愿意,事情已经发生了,你也不能留在那里了,不是吗?”
她又哭起来。小春摸过来,三个人抱在一起。
“你怎么会知道我在河边?”
“昨天发生那件事,我心里很过意不去,想去店里找tຊ你道歉,也想说钱的事算了......没看到你,她们说你辞职了,我想起来他回去的方向,试着去找你,就看到你从小区里出来,我们就一直跟着你了......”
金福真在黑暗里张大着双眼,依旧气若游丝地问,“邹莉莉真的不是你杀的吗?”
“真的不是。我告诉过你对不对?那天,我们醒来看到她偷了我的钱——那是给小春治病用的。小春没有身份证,你知道的,得买一张身份证才能住院......邹莉莉是个意外,她毒瘾犯了,你知道的啊,犯毒瘾的人是没有理智的,我们追她上楼,她失足就掉下去了。那是一个意外,东子也是意外不是吗?”
听到东子,她又想到了他的尸体顺流而下,痛苦地闭上眼睛。
“我们都不想的,我知道你也不想的。忘了这一切好吗?我们一起去江门,去你原来生活的地方,我们三个人一起,重新开始。”
车子摇晃了三个小时,终于到了江门。离开那么多年,江门的城市面貌已经变化了很多,新的高楼拔地而起,街道更宽了,还有了更多的天桥和地铁。
金福真已经完全认不出爱哪里是哪里了。直到他们摸索着走回市中心,她才大概认出来这些街道,她原来的家,应该就在这个新商场的不远处,但不太确定。
小春很兴奋,陌生的街道像一个万花筒,她一路蹦蹦跳跳,径直往前去,老酉和金福真一前一后地跟着她,看着她快乐的背影。
江门市比江阳市暖和一些,街上的人们穿的也没有那么厚了,他们三个厚厚的衣服,显得有些格格不入。
“我想,我想回去看看”,她对老酉说。
“行,我去叫小春”。
她也记不太清具体的路线了,她很少到这段街道来,只看得到原来工作的商业区,高高的写着CSSC的大楼,就朝着那边走去。
走过天桥,走过街道,又走过一片居民区,他们走到了CSSC大楼的下面,她辨认着自己原来工作的皮具店,已经改头换面,变成了一家巨大的专卖店,占了整个拐角。
她带着老酉和小春,继续朝前走。
越走越近,越走越近,快走到原来的城中村了,她的心通通跳起来,2009年的那一晚,也是这样的一条路线,永远地改变了她的人生。她深吸一口气,大步转过街角。
已经没有城中村的影子了,代替的是一片一片的高楼,密密麻麻,看不清对面。她得绕过这片高楼,才能回到自己原来的家。
绕过高楼之后,景色却截然不同,是一片拆了一半的城中村,上面贴满了标语。
“黑心开发商还我房子”“无良开发商,欺骗老百姓”......
在她走后不久,这里的拆迁工作就很快开始了。现在拆迁工程已经做了一半,大概是开发商出了什么问题,工程就停在这里,看样子是已经停了一段时间了,很多破碎的居民楼钢筋裸露,有的楼体上,植物再度占领了土地,宣誓主权。
金福真在钢筋水泥的墓地小心地辨认着,一栋一栋地观察着。
啊!自己家那栋还没有拆,主体还是完好的,只是玻璃已经破了,楼梯上是各种各样的涂鸦,还有小孩们留下的啤酒罐子和烟头。
她摸索着,小心地避开玻璃碎片,找到了自己的家。
门已经坏了,像是被踢坏的,可能这里就是附近小孩们的游乐场吧。再往里走,是满地的狼藉,很多东西都没带走,厨具、餐具和桌椅,甚至沙发也没带走,被孩子们用刀划得稀巴烂。
燃气当然是没有了,电也断了,她试着放了一下水,还细微地能流出来一点水。
老酉跟在后面,面无表情看着这一切。小春像是饿了,老酉说,“正好,今晚就在这里吧,明天再找别的地方。先去吃点东西。”
她愣愣地看着屋子里,一动不动。
“那我们给你带回来,你就在这儿等着。”
老酉和小春走了,她走进卧室,是一番更杂乱的场景,床已经塌了,东西四处堆撒着。地上掉落的大部分是她的东西,她的衣服、围巾、冬天的膝盖保暖垫、她的记事本、病历本、诊疗卡,还有她唯一的一支口红,孤零零地躺在灰尘中。
她苦笑了一声,程明搬走的时候,一定很痛快,很心急,心急到一件她的东西都没带走,痛快到一件她的东西都不必拿。
她又走到婆婆的房间里,病床不见了,剩下一地的纸尿裤,用过的没用过的,还有很多瓶瓶罐罐,药草瓶子,膏药和一个破枕头。那些东西堆在一起,在屋子里发烂发臭,像阴沟里的呕吐物。
她走到窗前,看着近处的一片废墟和远处渐渐亮起的一两盏灯火,看了很久很久,直到灯光璀璨,直到小腿发酸。
已经晚上9点多,空气慢慢变冷,她走进卧室把布满杂物和灰尘的被子抽出来,这时,一张照片跟着掉了出来,她拿起来一看,是她和程明结婚的时候拍的唯一的一张合照,本来是在相框里装着,放在床头柜上的。
照片里的她瘦瘦的,白白的,眼睛大大的,留的发型和现在差不多,眼神里散发着光彩,稚气的脸庞像一朵纯白的小花。
突然而来的一股怒气冲上她的心头,她憋着一口气,用力把照片撕得稀碎,又把地上的东西乱踩一通 ,大叫着,撕扯着,直到力气用尽,才瘫软着坐下来,放声大哭。
二十几年,二十几年的婚姻就像一个笑话。
她不是程明的妻子,也不是程健健的母亲,她在这个家里没有一丝丝的重要性。她只是一个,能照顾病人,能带钱回来的工具人。她和保姆没有什么不同,唯有一点不同在于,不用给她开工资,还可以随意打骂,甚至能够拿走她的钱。如果她死了,程明最多可惜免费保姆没有了,他绝对、绝对不会为她流一滴眼泪。
她不明白自己,为什么在那么长的时光里,自己从来没有想过这些,从来没有想过离开,从来没有,哪怕一次,觉得自己值得更好的对待?为什么?到底为什么?
她又想到了唐爱军,神色恍惚,缓缓地捡起地上那支口红,打开盖子,已经快见底了,只剩下一点点膏体。她用手指抠出了一点膏体,抹在嘴唇上,在黑夜中呆愣了许久,直到老酉带着小春回来。
他们带回来一碗豇豆拌面,她一口也吃不下,只是裹着满是灰尘的破被子,在沙发上睡着了。
老酉把屋子大概收拾了一下,用破床架子封了窗子,买了一些蜡烛来,晚上屋里点着蜡烛,一闪一闪,有些怪异的温馨。
他们都察觉到了金福真的异常,却说不清她是疯了还是伤心过度。第二天,她一直睡着没有起来,第三天也是,只吃了一点点东西,第四天、第五天。
直到第六天,她走进卧室,翻出了以前的衣服穿上,上街溜达了一圈。
除了这块小小的被抛弃的城中村,城市里好像没有别的疮疤了,光鲜的,靓丽的城市,似乎已经容不下她这样的人。
她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,街上的人看到她就捂着鼻子绕道走。她看着他们,心里只觉得疲惫。
她真的好疲惫啊,没有活下去的力气,没有自首的想法,没有想唐爱军的力气,也没有生活的力气。她一直走,一直走,走到很远的城郊,累了就地躺下,不管是商铺门口还是垃圾箱旁。
金福真变了,她不再工作,也不捡纸皮和塑料瓶,更不再打理自己。她很快融入到了江门的流浪群体里。
以前,第一次流浪的时候,她很不理解那些随意睡在大街上,衣冠不整,头发生虫的流浪人,即便是再差的条件,收拾自己还是能做到的,她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愿意花一点点时间收拾一下自己,活得像个人一点。
现在她已经不需要去理解了,她变成了这样的人。
每天去垃圾桶翻点东西吃,或者吃一些别人剩下的汤粉面条,有时候心善的老板会给她一些别的吃的,如若不然,她就一直饿着。
有时候,夜里,别的流浪会打她,因为她睡了人家常睡的地方。她也不会还手,只是躺着。躺着,什么也不想,什么也不做,像一棵植物。
终于有一天,金福真的衣服比别人的还要厚、还要臭,她的面容逐渐变得衰老,眼神一天一天,失去了光芒。